2021年7月2日,世界动物卫生组织(OIE)宣布老挝9个村庄出现牛结节性皮肤病。这是老挝首次爆发牛结节性皮肤病。为保障我国畜牧业安全,防止疫情传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》的规定,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,现公告如下:
1.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老挝进口牛及相关产品(未经加工的牛或加工后仍可能传播疾病的牛所衍生的产品)。
二、禁止从老挝寄送或携带牛及其产品入境。一经发现,将予以退回或销毁。
三、进境船舶、飞机、公路车辆、铁路列车等运输工具上发现来自老挝的牛及其产品,在我国停留或经营期间,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启。使用。废物、泔水等应当在海关监管下进行无害化处理,不得擅自丢弃。运输工具上发现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的,将依法严格对污染或潜在污染区域进行监管和消毒。
四、加强老挝运输车辆媒介昆虫的消毒处理。
5、边防等部门非法截获的来自老挝的牛及其产品,将在海关监管下予以销毁。
六、违反上述规定的,由海关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有关规定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实施细则。
七、各海关、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必须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》等有关规定。中华人民共和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疫病防治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。密切配合,开展检疫、防疫和监管工作。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特别公告。